案送3日,照發不誤
申請建造執照可望於3日內審查完成發照。
一、以往民眾申請5層樓以下之住宅、店舖、辦公室等類似用途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向本府或各鄉鎮公所申辦,往往須依申請先後順序排隊審查,案量多時審查時間比較長,民眾常有怨言。今後審查建造執照將可多一個選擇且可望3日內取得建造執照。
二、本府為解決委託鄉鎮公所核發建造執照審查人力不足問題,及因應人民對於快速審查建築執照申請案件之要求,藉以精確掌握領照時間,並擴大政府行政服務能量、落實行政技術分立、提升行政效率觀感,特依據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4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研擬推動建築執照委託協助審查作業。
三、民眾申請建造執照如有時間急迫性,將可選擇繳交審查費由宜蘭縣建築師公會進行審查,申請當日即行審查,合格者3日內發給建造執照。起造人如不願意付費審查亦可選擇依現制向本府或鄉鎮公所遞件申辦。採雙軌並行審查建照,將促成公私部門服務效能良性競爭並保障民眾權益。
四、本案預定102年1月1日先行試辦,102年2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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